*ST新元(300472) -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再次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 申 1 号之二],具体内容如下: "2025 年 7 月 4 日,本院作出(2025)赣 10 破申 1 号决定书,决定对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担任新元科技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5 年 9 月 26 日,本院根据新元 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请,决定延长新元科技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新元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关于再次延长新 元科技预重整期限的申请》,本院参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 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第十一条之规定报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江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新元科技破产预重整案件 审理期限的批复》,同意延长新元科技预重整期间三个月,即预重整审理期限延 长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本院参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第 十一条之规定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决定: 证券代码:300472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