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 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