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要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经营购买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3] - 日常经营出售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业绩变动披露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或扭亏为盈、出现亏损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5]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7] 信息告知董事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38] 资料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6] 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财务部编制报表及附注,证券部编制完整报告[42] 财务审核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2]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由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当日报告[4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管理记录和保管[47] 内控机制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8][4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内控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改进意见[5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50] 现场参观制度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52] 沟通原则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52] 保密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公司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4] 责任追究 - 公司相关人员失职造成信息披露问题,将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可追究法律责任[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将依法追查[56]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废止[60]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