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北方铜业北方铜业(SZ:000737)2025-12-29 10:47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14] - 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为重大关联交易[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17] 关注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21] 报告时间要求 - 日常联系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备案登记[6] - 重大事项特定情况合同签署前至少2个工作日报告[26] - 拟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拟发行债权融资工具最晚不迟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时报告[26] - 拟签意向书或协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内容变化等第一时间报告[2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第一时间报告[29] 报告形式及其他 - 重大事项报告以书面形式,紧急可先电话后补材料[27] - 董事会或股东会有重大事项决议按季度提交执行情况[28] - 控股股东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有关部门向外部报送含重大信息材料事先告知证券部[32] - 制度未尽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5][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