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002836) -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 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北京市君泽君(深 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层、29 层 邮编:518035 电话:0755-33988188 传真:0755-33988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