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5月26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6,993,583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76,993,583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设职工董事1人[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0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3名[113][11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6]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 公司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0] - 本章程自2025年12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3]
冠农股份(600251) -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