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2月)
长久物流长久物流(SH:603569)2025-12-29 09:46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之规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