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 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86-21) 5404 9930 传真: (86-10) 5404 9931 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 派律师对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