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单元 传真:(0591)8806 8008 电话:(0591)8806 555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委托,指派林涵、蒋慧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