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00883) - 提名委员会章程
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章程 宗旨 1. 提名委員會的宗旨是識別、甄選並向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推薦擔任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適當候選人、監督董事會表 現評核的過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監察公司的提名原則。提名委員會也負責履 行某些與企業管治有關的職責和職能。 組織結構 2.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不時任命,惟大多數成員應為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 少應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都應滿足並保持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不時對獨立性 的要求(如有)。董事會應任命董事長或提名委員會其中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的成員作為主席("主席")。 會議 股東大會 5. 提名委員會主席或在他/她缺席的情況下,另一位提名委員會成員(必須是一名獨 立非執行董事),應出席公司股東大會並準備回答股東就提名委員會的活動及職 責而提出的問題。 溝通 1 3. 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根據情況需要可增加開會次數或通過一致書 面協議達成。至少有一次會議須提名委員會成員親自參加,其餘會議可以通過電 話會議或其他電子通信方式進行。除緊急情況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