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智科技(0179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大多数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最少提前14天,续会14天内举行毋须通知[5] 事务处理规则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决议案须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全体签署有效[8] 职责要求 - 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发表意见[10]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名或提意见[10] - 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0] - 就董事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0] 授权情况 - 获授权向职员要资料,必要时索取独立专业意见[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