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 - 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物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物業 收購事項 董 事 會 宣 佈,於2025年12月25日,董 事 會 審 議 並 批 准 本 公 司 與 賣 方(一 名 獨 立 第 三 方)按 大 致 相 同 的 條 款 訂 立 該 等 協 議,據 此,本 公 司 同 意 購 買 而 賣 方 同 意 出售物業,代價為人民幣709,731,278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 於 有 關 收 購 事 項 的 一 項 適 用 百 分 比 率(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超 過5%但所有適用 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收 購 事 項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一 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申報及公告規定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於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