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视界(0665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一视界五一视界(HK:06651)2025-12-28 23:00

北京五一視界數字孿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選工作,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 上市規則》」)、《北京五一視界數字孿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北京五一視界數字孿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董事會特設立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四條 人員組成: 1 (一)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 (二)提名委員會委員及其工作組成員人選,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 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經董事會選舉產生。 (三)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或董事長擔任,負 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提名委員會召集人應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 員或董事長擔任。 第二章 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三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及須由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