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策(03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迅策迅策(HK:03317)2025-12-28 22:24

委员会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4] -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和委员由特定方式提名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资格不符需三个月内补足人数[6]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提议召集临时会议,会议需提前通知[9][1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个人报酬讨论时应回避,通过事项属董事会职责需书面提请审议[12][14] 其他规定 - 可聘请外部专家列席会议,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