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人力資源及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 (2025年12月26日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五條 人力委員會由三至五名成員組成,至少一名成員具有不同性 別。人力委員會成員全部為公司董事,且獨立非執行董事應當 過半數。人力委員會主席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第六條 人力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由董事會委任,並由董事會發出委任 書。獲委任人員應在7天之內將願意接受委任的書面通知交董事 會備案。 第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兼任人力委員會秘書,以協助委 員會與董事會及其他委員會和部門進行工作協調及溝通。 第八條 人力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 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 第九條 人力委員會委員在其任期屆滿前提出辭職時,須提出書面辭職 報告,辭職報告中應當就其辭職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會予以 關注的任何事項進行必要說明。 第三章 權限與職能 第一章 總則 – 1 –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履行董事會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 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