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5] - 现任审计公司账目的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5] 人员委任与备案 - 获委任人员应在7天内将接受委任书面通知交董事会备案[6] 会议安排 - 每年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由主席召集及主持,提前五日通知成员[19] - 会议资料提前三日分发[22] 决策规则 - 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成员职责 - 成员需勤勉尽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8] - 就外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关注会计政策[9] - 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并提建议[10][11] 报告相关 - 主席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工作报告[25] - 审阅财报,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16] 内部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