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应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内之各部门 (含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必要时可 以要求其定期进行自查。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参照本制度 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