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所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公司股东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议通 过之日起自动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