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度原则与评价 - 薪酬制度遵循绩效导向等原则[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6] 薪酬构成与比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11][12] 薪酬发放与税务 - 独立董事津贴次月按月发放[14] - 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16] 薪酬调整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随情况变化调整[18]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通胀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