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如出现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