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A股11298.1389万股[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61716775股,持股比例17.892%[21] - 嘉兴芯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128300股,持股比例2.338%[21] - WLT Partners, L.P.持股87816687股,持股比例9.716%[21] - 珠海融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9265238股,持股比例7.663%[21] - 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506750股,持股比例5.920%[2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33325股,持股比例5.646%[22] - 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Xinyun Capital Fund I, L.P.均持股44247750股,持股比例4.895%[2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38511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壹元[23]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的,股东可起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4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4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6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7]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7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1] -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等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1]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1]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7]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07]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9] - 董事其他忠实义务在其任期届满或辞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110]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111]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116] - 董事会应包括2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3][12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2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5] - 对外担保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但不足50%的由董事会审议,超50%由股东会审议[1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30%以上但不足50%的由董事会审议,超50%由股东会审议[1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1%的由股东会审议[120] - 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收超二名董事委托,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1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0]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线宽0.2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等的设计、开发等[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2]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81号1幢15层[8]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626333657[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7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7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70] -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72]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5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期限最长为1年[18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3] - 债权人接到合并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3]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 债权人接到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5] - 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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