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601226) - 华电科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SH:601226)2025-12-26 10:32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已经于2011年6月29日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6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责任、履职行 为、培训考核,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电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部。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