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管理人关于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重 庆 三 圣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人 (2025)三圣股份管报字第 26 号 关于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8 日,贵院依法裁定受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 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 工作。2025 年 11 月 21 日,贵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执行,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三圣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三圣股 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经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工 作。据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现将 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情况监督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视为执行完毕的标准包括: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经支付完 毕或提存。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