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09:16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导致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