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龙城工贸御安厂区 7 号 办公楼 1 层-6 层、6 栋厂房 4 楼 ;邮政编码:518109。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KH | | --- | --- | --- | --- | | | | D | | | . | œ | 1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 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绿联科技有限公司 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