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介绍 1.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平等 、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2. 总体政策 2.1.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 站 的 披 露 资 料 , 以 及 公 司通 讯 及 其 它 公 司刊 物 登 载 于 联 交 所 网 站 ( www.hkexnews.hk )、深 交 所 网 站 ( https://www.szse.cn)及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lulian.cn)。 3. 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上市地的股份过户登记处 提出。 3.1.2.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