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第二条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 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也称"独 立非执行董事",下同)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