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09: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司")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力与义务,规 范总经理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正常、顺利、有效地行使其职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其他投资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后,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 会批准聘任。副总经理是总经理工作的助手,由总经理领导,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的职权: (一)由总经理组织或拟订,报经董事会审核或批准方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