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 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 要职责: (一)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二)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