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 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