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3004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交 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 的误导。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