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制度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 称或者博士学位;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 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