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SH:688359)2025-12-25 10:30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SZ000093号 致: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三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2025年12月 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