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向日葵向日葵(SZ:300111)2025-12-25 10:1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 "本次会议")。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