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雪浪环境雪浪环境(SZ:300385)2025-12-25 10:0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或罢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 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具有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