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雪浪环境雪浪环境(SZ:300385)2025-12-25 10:0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 应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2025年12月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