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 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报告人以及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