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603668) - 天马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780 号 致: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