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SH:600459)2025-12-25 09:45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4 法 律 意 见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刘书含律师、杨敏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宜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 年12月9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5年12月1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