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354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的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 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和资料。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会议通知; 4、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