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規則 (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 1 總則 2 薪酬委員會構成 2.1 薪酬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應佔多數。薪酬委員會設主任一 名,由董事會指定的獨立董事委員擔任;可設副主任一名,由董事會指定的獨 立董事委員擔任。 薪酬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負責承辦薪酬 委員會的有關具體事務。 1 1.1 為明確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薪酬 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根據和參考《中石化煉 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其它有關規定, 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規則(「本規則」)。 1.2 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 2.2 薪酬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並由董事會任命。 2.3 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亦同時不再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