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 (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 1 總則 1.1 為明確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根據《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香港會計師公會《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等有關 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規則(「本規則」)。 2 審計委員會組織機構 2.1 審計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設主任一名,可設副主任一名,主任及副主任由董 事會指定的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同時擔任公司首席獨立董事。所有委員必 須為非執行董事,多數委員必須為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監督審計部,負責承辦審計委員會的有關具體事 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 2.2 審計委員會委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比較熟悉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公司業務、組織結構和管理控制 制度; (二) 具有財務、會計、審計、監察或者宏觀經濟等方面的有關知識;比較熟悉公 司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