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 -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工作規則 (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 1 總則 2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構成 2.1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戰略與發展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可設 副主任一名,由董事會指定的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委員擔任。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企改與法律部,負責承辦戰略與發 展委員會的有關具體事務。 3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的職責 (一)對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1 1.1 為明確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戰略與發展委員會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根據和參考《中石化煉 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其它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 際,特制定本工作規則。 1.2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 2.2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並由董事會任命。 2.3 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