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