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通宇通讯通宇通讯(SZ:002792)2025-12-24 13: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通宇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形成决议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