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 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发 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