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