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通宇通讯通宇通讯(SZ:002792)2025-12-24 13: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要求将需要披露的及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完成相应报备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 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