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宏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就东宏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 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该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