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无锡和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科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和晶科技本次重组相关的限售 股解禁及上市流通情况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6 号),和晶科技向安徽高新投新 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及淮 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41,613,852 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 ...